130年前的今天——1895年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清政府被迫派代表李鸿章在日本马关春帆楼同日本代表伊藤博文签订了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1895年4月17日,中日双方在马关春帆楼举行第七次谈判,中日两国全权大臣签订的《日清讲和条约》,又称《马关条约》,其中包括《讲和条约》11款,《议订专条》3款及《另约》3款。至此,历时9个月的中日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的完败而告终。战胜国日本将巨额赔款、割地、通商特权等战利品收入囊中,并凭此跻身帝国主义列强行列,而中华民族则背负屈辱,进一步被推向苦难的深渊。
所订条约之苛,丧失权益之巨,蒙受羞辱之深都是空前的,是留在中华民族记忆中的一场噩梦,是中华儿女身上留下的一块永久的伤疤,是中国命运之途上的一个耻辱标记。
《马关条约》的签订不仅打破了清政府“天朝大国”的迷梦,也改变了被视为“蕞尔小邦”的日本对中国的观感态度,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瓜分利益的狂潮。同日,德国海军大臣提出在华设立军港的三组地点:一是舟山群岛和厦门岛(包括鼓浪屿);二是胶州湾和大鹏湾;三是莞岛(朝鲜南端)和澎湖列岛。
《马关条约》签订6天后,俄罗斯帝国因日本占领辽东半岛,阻碍它向满洲(中国东北)伸张势力,便联合法国和德国两国进行干涉,结果是日本于1895年5月4日决定放弃辽东半岛,但要清政府以白银3000万两将其“赎回”,史称“三国干涉还辽”。这使日本藉由甲午战争获胜之机侵占满洲(中国东北)的企图遭到粉碎,也使俄国增强其在远东的势力,遏制了日本在东北及朝鲜的扩张。
《马关条约》中割让了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至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人民以“台湾民主国”的名义,发誓“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在台湾岛上与日军展开数月的殊死斗争,掀起一场反割台斗争,又称“乙未战争”。
山河破碎、民众流离失所,一纸《马关条约》让中国社会逐渐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更用血淋淋的教训揭示“落后必然挨打”的惨痛事实。历史无声却震耳欲聋,今日之中国,虽已从浪尖飘摇的孤舟蜕变为破浪前行的巨轮,却更需以史为尺丈量航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铭记历史并非“重提旧事”,而是擦清历史的镜子,抹去灰尘,以史为鉴,走好未来的路。
编辑丨于智超 胡潇月 于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