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读者向我提了一个问题:清代的学政属于几品官职?它与督抚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虽然我曾写过不少关于学政的文章,详细讨论过这一话题,但秉承有问必答的原则,今天我还是想再次深入探讨这两个问题。
明清两朝历来非常重视教育和科举,而在地方上也特地设立了专门的学官来管理各省的教育事务。虽然明代的学官并没有直接称作“学政”,而是称为“提学”,但它们的职务内容其实相似,只是具体的职责和设置有所不同。明代的提学隶属于地方官府,并没有独立的机构,品级大多为正四品。如果由佥事担任提学职务,那么品级则为正五品。
进入清朝初期,各省设立了督学道,这些官员身兼按察司佥事的职务。其人选通常为从进士中挑选的部郎中,并被称为“学道”。到了康熙时期,各省的学官开始有了明确的划分,翰林出身者被称为“学政”,而部属官员则继续沿用“学道”这一职称。到了雍正时期,学道一职被废除,统一称为学政,并且根据官员的考试成绩,进一步授予如翰林编修、检讨等职衔,从此形成了固定的体制。
也就是说,不同省份的学政品级并不完全相同。例如,以部郎中担任学政时,其品级是正五品;如果由员外郎担任,品级则为从五品。而若是翰林官出任学政,则通常会加上编修、检讨等衔,品级大约在正从七品之间。到了嘉道时期,学政的品级得到了显著提升,通常由侍郎、京堂、翰詹以及科道进士等担任,且一般附加侍郎衔,成为正二品的大员。可以说,在嘉庆之前,学政的品级通常不会超过三品,而嘉庆之后,学政基本上是由翰林出身的官员担任,并且大多会加上侍郎衔,因此他们的地位与督抚相当,几乎是平起平坐的。
与明代不同,清代对于地方教育事务的管理更为细致和独立,学政有了自己的独立衙门,并且被赋予了密折奏事的特权,这意味着学政的职权不仅仅限于学术和科举,还包括了地方的监督职责,地位和权力都远远超出了明代的提学。学政的任期通常为三年,每一轮乡试结束后,吏部和军机处会重新提名各省学政的人选。虽然学政的连任情况并不常见,但也有个别例子,例如张廷玉的弟弟张廷璐曾连任江苏学政。
从学政的岗位性质来看,学政并不属于正式的职官,而更像是朝廷派遣的“差遣”官员,负责一省的教育和科举事务,类似于钦差大臣的角色。因此,学政所使用的印信与督抚相同,称为“关防”。在清代的地方官体系中,总督和巡抚是最高的军政长官,而学政的职权虽然重要,但它不涉及地方的行政事务,因此学政不参与与督抚联合上奏朝廷的事务。
清代地方官职设置中,总督、巡抚、驻防将军等各大官员互有重叠职责,彼此之间进行监督。学政作为负责教育的专门官员,虽然没有直接管理地方行政的职责,但其拥有密折奏事的权利,甚至可以监督督抚的工作表现。每年,督抚还需要向朝廷上报学政的工作表现。因此,学政和督抚之间实际上有着一种相互监督的关系,虽然表面上看似互不干涉,但彼此的职能仍然存在一定的制衡。
尽管制度上已经规定了学政与督抚的相互监督,实际上,由于两者在地方上的权力地位差异,学政通常是初任,刚到地方,对局势并不熟悉。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的大员通常会给予学政更多的尊重,尤其在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双方相互照应,不太容易发生冲突。而督抚则明白,学政大多出自翰林院,都是极具前途的人才,他们在学政职位上并不是长久之计,未来很有可能会进入内阁或官拜重职。因此,督抚通常也会与学政保持良好的关系,彼此互相帮助。
在嘉庆、道光时期,许多大臣、重臣都有担任过学差或提督学政的经历。学差一般是负责主持某省乡试的官员,这是一个一次性的职务,但对于许多经济拮据的翰林来说,担任学差不仅可以解决眼前的经济问题,还能通过在这几个月里获得一定的好处费。而一旦成为学政,官员的生活则更为安定,且享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和政治地位。
与地方官员不同,学政上任时一般不得携带家属,最多只能带上八位幕友和一些书吏,以及轿夫和家仆。然而,即便如此,学政的薪俸之外,还能享有养廉银。以江西为例,学政的年养廉银为3500两,如果加上地方官员的孝敬,除去开销,学政每年能额外获得约一万两银子的收入,这可算是一份相对丰厚的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