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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时期的关税制度变化是一个充满被动性的过程,深深植根于鸦片战争失败所带来的后果。清朝政权在鸦片战争两次失败后,国力逐渐衰弱,甲午中日战争的惨败更使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国家。晚清的关税制度变化正是这一衰弱过程的直接表现,是中国失去主权的显著标志之一。
梁启超先生曾形容关税为“护身的短刀”,这一比喻非常贴切。那么,这把原本用来保卫国家的“刀”是如何反过来刺向主人,成为国家利益的牺牲品呢?
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在继承明朝的传统下,直到1684年才逐步放宽,允许部分海外贸易。在1757年之前,除了广州外,漳州、宁波和云台山(今镇江)也曾是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然而,直到鸦片战争爆发前,清政府依然实行严格的单一口岸贸易政策。
随着林则徐虎门销烟,鸦片战争拉开了序幕。英国凭借强大的军事压力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如《中英江宁条约》、《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这些条约不仅改变了关税率,还对船钞作出了具体规定。船钞,实际上是类似于今天的船舶吨税,英国控制了这一环节,也意味着中国关税自主权的开始丧失。
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签订不到一年,美国和法国也相继迫使中国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中国关税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进口关税的税率大幅下降,降至原来三分之一。其次,外国领事参与外商纳税的事务,关税的协定也进入新阶段。例如,《中法黄埔条约》中规定,如果未来有关税调整,必须与法国共同商议。这种情况进一步标志着中国关税自主权的丧失,同时也助长了列强的嚣张气焰。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清政府再次战败,关税制度再次遭到列强的修改。新的条约明确规定“值百抽五”的税收标准,部分没有税则的商品仅按5%的税率征收。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条约扩大了免税商品的范围,如食品、药品等。同时,鸦片贸易也被合法化,《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明确规定洋药(即鸦片)可以进口,每百斤征收三十两税。这一条款使鸦片在中国合法流通,加剧了中国的贫弱,并带来了无尽的耻辱,因为这一切发生在林则徐销烟后仅四年之内。
随着关税的降低和鸦片贸易的合法化,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民众的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财富不断流入西方列强的手中。而随着甲午中日战争的战败,清朝签订了《马关条约》,再一次对关税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日本与其他列强享有相同的税收待遇。不同之处在于,日本在中国设立的工厂生产的商品,可以像进口商品一样享有低关税的待遇,这无疑增强了日本工厂的市场竞争力。
进入20世纪,1900年八国联军攻入北京,次年签订了《辛丑条约》。不同于以往的是,这次的条约由于涉及国家众多,且清政府负担着沉重的赔款责任,列强开始加紧对中国关税的控制。这次的变化还表现在打击偷税漏税的严格措施,但最终,这些增加的税负都由中国百姓承担,地方上采取了各种名目征税,人民苦不堪言,甚至许多人因税负过重而流离失所。
从《南京条约》到《辛丑条约》,无一例外,它们的根本目的都是为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以鸦片战争为例,英国通过鸦片贸易攫取了大量的中国白银,而在清政府拒绝英国的要求后,英国便发起战争,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这种恶性循环,不断加剧中国的经济困境。
西方列强的手段愈发残酷,尤其是在赔款问题上,英国等国家甚至强迫清政府以关税、盐税等作为外债的抵押,这也使得中国的财政收入几乎完全受到列强控制。据统计,1861至1865年,赔款占据了海关税收的40%以上,西方国家几乎将中国海关当作了还债的机构。
《辛丑条约》后,列强进一步加强了对中国关税的管理,连常关税(即过境税)都纳入外籍税务司制度。这标志着西方国家几乎完全控制了中国的海关,并进一步影响了关税的征收和管理。随着外债和赔款的增加,茶课、厘捐等税收项逐步被列强所控制,中国的财政和主权完全丧失,清政府只能不断妥协。
在19世纪末,资本主义国家步入帝国主义阶段,重点逐渐转向控制殖民地的关税,而《马关条约》则是这一变化的鲜明体现。它不仅降低了进口关税,还允许进口商品在国内流通。西方国家的这种侵略方式,正如英国人菲利普·约瑟夫在《列强对华外交》中所言:“独占的经济控制权总是政治吞并的先声。”
此外,长期的封闭政策和技术落后使得清政府无法迅速发展现代工业,迫于列强的压力,清朝政府不得不举债建设铁路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剧了外债问题,并使西方国家的势力不断向中国内地渗透。最终,这一系列变故导致了清朝的主权丧失,民众疾苦,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加剧。
实际上,近代中国的外债并非始于鸦片战争,而是从太平天国时期就已经开始。为了应对财政危机,清政府采取了“就地筹饷”的策略,使得地方官员获得了更大的财政控制权,从而破坏了原本集中的中央集权体制。这一变革激化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为后来的农民起义埋下了伏笔。
这一切的根源,都可以归结为西方列强的侵略和清政府的腐败。正如“雪崩之前,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清朝的衰败和国土的丧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即便清政府曾尝试进行自我改革,“洋务派”的努力却终究未能改变国家的命运。
随着“五卅运动”的爆发,上海、北京的学生们举行了游行示威,要求改变关税制度,但北洋政府对这些呼声视若无睹。1929年,南京政府出台新的海关税则,但实际上关税的实质控制仍然牢牢掌握在列强手中。
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才真正把这把原本属于外国列强的“护身短刀”牢牢掌握在了中国人民自己手中。今天我们常说,“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这意味着国家的强大依赖于有人民支持和捍卫的政府。
百年风云过后,山河依旧,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