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专征权”强烈排斥他人
施琅复任福建水师提督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争取专征权,并且坚持不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所谓“专征权”,就是进取台湾的统兵大权只能由他一人独任,他人不得染指,包括官阶比他高的总督姚启圣和巡抚吴兴祚。这种强烈排斥他人的做法是否合理?有人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这都是以事后成败论英雄。如果施琅不采取这种排斥他人的做法,而是由统兵大员各司其职,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可能更加和谐,进取台湾或许更为顺利。
有人说:“施琅之所以极力请求独任,他深知姚启圣等人尽管也都力主统一台湾,但涉及具体战略战术,意见多与施琅有分歧,在借助北风、南风时机上,看法也常不一致。因此,施琅独立主持军务,免受掣肘。”事实上这完全是因果倒置。不是施琅与姚启圣有了分歧、为了免受掣肘才去争取专征权,而是施琅为了争取专征权、排斥姚启圣才造成了两人的分歧。请看下列史实:
康熙二十年(1681)十月初六日,复任福建水师提督的施琅到厦门就任。他上任伊始,就立即上疏,要求专征权,企图将福建总督姚启圣和巡抚吴兴祚排除在统兵进军台湾的事外。他说:“督抚均有封疆重寄,今姚启圣、吴兴祚俱决意进兵,臣职领水师,征剿事宜理当独任。但二臣词意恳切,非臣所能禁止,且未奉有督抚同进之旨,相应奏闻。”
十月十五日,姚启圣收到施琅移送的疏稿之后,没有想到施琅“到任未几”,就要将他和吴兴祚排除在进取台湾的队伍之外,“不禁中心如焚如溺而不能自已”。十六日他也上疏,表示“臣与抚臣吴均蒙皇上特拔隆恩,同心合力誓以死报。今进剿台湾,何等重大,臣等焉肯贪生怕死,一听提臣自为决战,而不竭力相助有成乎?”“臣屡经拜疏督师出海,岂今日进兵反可旁委?”
十月二十七日,看过施琅要求专征权奏疏后的康熙帝下旨:“总督姚启圣统辖福建全省兵马,同提督施琅进取澎湖、台湾。巡抚吴兴祚有刑名、钱粮诸务,不必进剿。”
施琅首次争取专征权,虽然成功地将巡抚吴兴祚排除在进取台湾的队伍之外,但排斥姚启圣的目的却没有达到,反而得罪了姚启圣。此后,施琅和姚启圣矛盾不断,尤其在出兵时机和风向问题上争论不休,出兵日期一延再延,原因就在这里。
康熙二十一年(1682)三月初一日,施琅再上《密陈专征疏》。其中说,督臣姚启圣“生长北方,虽有经纬全才,汪洋巨浪之中,恐非所长。……督臣亦驻厦门,居中节制,别有调遣,臣得专统前进。……今若与臣偕行,征粮何以催趱?封疆何有仰赖?安内攘外,非督臣断难弹压缓急,臣故密疏入告。使督臣闻知,必以臣阻其满腔忠荩,仰冀皇上密行温谕督臣,免其躬亲偕行”。
三月十七日,姚启圣在宁海将军喇哈达处看到施琅的疏稿之后,自然也是一番上疏,要求共征权。他表示:“臣锐意灭贼,视死如归。虽生长北方,然今出海月……亦安然无恙,不呕不吐,何以知臣出海竟无所长?……臣宁愿战死于海,而断不肯回厦门偷生者也。”
对于施琅和姚启圣的这番争论,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佥谓师期不便屡迁,应檄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克期于夏至后进取台湾”。四月十七日,康熙帝下旨:“进剿海寇,关系重大。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身在地方……着协谋合虑,酌行剿抚,毋失机会。”
施琅第二次“专征”的要求,还是没有得到康熙帝的同意。康熙帝要求他们二人“协谋合虑,酌行剿抚”,并且对出兵日期一再拖延也有些责备的意思。
七月十三日,施琅上《决计进剿疏》,疏中将出兵日期一再拖延的责任推给了姚启圣和其他的将领。说他去年十月到厦门上任时,“点验船兵,全无头绪,焉敢妄举进剿?时欲具疏入告,恐伤寅恭和衷”。经他“日以继夜,废忘寝食,一面整船,一面练兵,兼工制造器械,躬亲挑选整搠。至今年四月终,方称船坚兵练,事事全备”。但“督臣以五月初一日准部咨进剿海贼事关重大之旨,随转意不前,而三军侧听,一尽解体。臣自初七日起,日与督臣决计进取,力争十余天……奈督臣终执旨意,以督提同心合意为辞,臣故不便违抗,姑听督臣主疏展期,实非臣之本意。……在督臣灭贼之念实切,惜乎生长北方,水性海务,非其所长,登舟之际,混心呕吐,身体维艰,所以前疏恳留督臣居中调度,盖为此也”。最后又提出“倘荷皇上信臣愚忠,独任臣以讨贼,令督抚二臣催趱粮饷接应……何难一鼓而下。”第三次提出了专征权的要求。
八月初四日,康熙帝在见到施琅的奏折后有些气愤,他说:“施琅、姚启圣数年来糜费钱粮甚多,前虽屡次启奏进兵,只以风不顺利为词,延迟日月,踟蹰不进。今又题请不令总督进兵。为臣子者,凡事俱应据实启奏,如此苟且妄奏,是何道理。……此本暂留,且看总督如何具奏。”
我们没有在姚启圣的奏疏中见到对此有针对性的启奏,或许是姚启圣根本就不知道施琅还有第三次不让自己进兵、要求专征的奏疏。
十月初四日,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等对施琅奏请自行进剿台湾事进行会议具奏。初六日,“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准提督施琅请自行进剿台湾事。上曰:尔等之意如何?大学士明珠奏曰: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行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照议政王所请,不必令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兵似乎可行。上曰:然。进剿海寇关系紧要,着该督抚同心协力,攒运粮饷,毋致有误。前经姚启圣题定武弁功罪条例,着专交施琅遵行。上又曰:闻海寇较前衰微已甚。……郑锦在时犹苟延抗拒,锦死,首渠既除,余党彼此猜疑,各不相下,众皆离心,乘此扑灭甚易,进剿机宜不可停止。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
施琅第三次要求专征,开始时,康熙帝还觉得这种“不令总督进兵”的要求是“苟且妄奏”,可是,过了两个月之后,由于认为施琅专征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就改口为“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同意了施琅专征的要求。
在施琅的一生中,这种不要他人协同、要求独自进兵的行为并不是第一次。康熙二年,他就曾经要求“独自袭取厦门”。并称:“如是,较易告捷。”只是,不久后他自己“更改其独自袭取厦门之计”,而愿“与该王、公、督、提各臣同心协力进取厦门”。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施琅为人比较好胜,气量比较褊狭,缺乏大将风度。康熙二十三年(1684)七月二十二日,康熙帝和奉命巡视闽、粤两省归来的学士石柱有一段对话,对施琅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康熙帝问石柱:“施琅何如?石柱奏曰:水师提督施琅人材颇优,善于用兵。但既成功,行事微觉好胜。上曰:粗鲁武夫,未尝学问,度量偏浅,恃功骄纵。此理势之必然也。”
二、“南风”、“北风”之争醉翁之意不在酒
在施琅和姚启圣的矛盾和争执中,利用何种风向征台是他们争论的一个主要问题。施琅在康熙二十一年七月十三日所上的《决计进剿疏》中说,他原来准备在二十一年五月“夏至后南风成信,联舟宗进发”。由于姚启圣接到“部咨进剿海贼事关重大之旨,随转意不前”,他曾经面恳将军(喇哈达)转劝督臣,“乘南风进剿”。那一段时间,他“日与督臣争执南风进剿,不惟三军皆悉其情,即通省士庶亦皆俱晓”。因为,他相信,“夫南风之信,风轻浪平,将士无晕眩之患,且居上风上流,势如破竹,岂不一鼓而收全胜”。后来,他又在二十二年六月利用南风征台,取得了澎湖大捷。因此,人们容易认为施琅始终是坚持南风征台的,而且施琅的坚持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殊不知,施琅与姚启圣的南风、北风之争,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只是在没有取得专征权之前拖延出兵,借此向朝廷施压。一旦专征权到手,他也可以准备利用北风出兵。二十二年六月他利用南风征台取得澎湖大捷可以说有一定的侥幸,经验很难说明利用南风就一定好于利用北风。请看以下史实:
康熙二十一年三月,施琅在《密陈专征疏》中说,他“去冬具疏展限,请以今年三、四月轻北风进兵。……前议轻北风之候,犹恐未能万全。……莫如就夏至南风成信,连旬盛发,从铜山开驾,顺风坐浪,船得联综齐行,兵无晕眩之患,深有得于天时、地利、人和之全备”。说明他一开始并不是主张利用南风,而是主张利用轻北风进兵的。后来才觉得利用轻北风不够万全,才主张利用南风。
二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康熙帝同意授予施琅专征权。二十日,施琅收到兵部密札:“总督姚启圣停其进剿,提督施琅如无机会,仍操演兵丁,若有可进机会,统伊所派船兵,相机进取台湾可也。”施琅见苦苦争取了一年的专征权已经到手,立刻将他与姚启圣之间关于南风、北风之争抛之脑后,决定利用北风征台。他迅速率舟师北上,于十一月初三日抵达兴化(今莆田市)平海卫澳。他在《舟师北上疏》中说:“此番拟在平海开洋,船只乃系坐子向午(即坐北向南——笔者注),顺风坐浪,直抵澎湖,占据上风上流,为制胜之要着也。”
从施琅自己奏疏中透露的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对风向的主张与要求专征权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二十年十月,他第一次要求专征权没有成功,于是“具疏展期”,主张利用第二年三、四月的轻北风进兵,将进兵的时间拖延了数月。
二十一年三月,他第二次要求专征权。其时,正是他原先主张利用的轻北风的时期。但因不知朝廷对他这次要求会采取什么态度,于是他改口称“前议轻北风之候,犹恐未能万全”,主张不如夏至南风成信以后再出兵,将出兵日期后延两个月以上,借以观察清廷对他要求专征权的态度。
七月,他第三次要求专征权,坚持利用南风。在第二次专征权的要求受挫之后,他利用与姚启圣主张北风的分歧大做文章,将出兵延期的责任推给姚启圣。这一次,他表面上申明“决计进剿”,但其中不忘说明姚启圣反对利用南风,潜台词是:不把反对利用南风的姚启圣排除在统兵进剿台湾之外,他仍然无法进兵。果然,由于清廷没有及时同意他第三次专征的要求,“决计进剿”后的三个月内,施琅没有任何准备出兵的动静。
十月二十日,施琅知道了清廷同意他专征要求的消息,马上不再坚持利用南风,迅速率舟师北上,准备利用北风征台。但这次利用北风征台并不顺利,“十二月二十三日出洋,忽转东风,乃止。二十七日开驾,至青水墘,风轻,又转东南顶头,再收平海”。
二十二年四月十六日,施琅在《海逆日蹙疏》中又再次主张:“乘夏至南风成信,当即进发捣巢。盖北风刚硬,骤发骤息,靡常不准,难以逆料;南风柔和,波浪颇恬,故用南风破贼,甚为稳当。”
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原来施琅主张利用什么风向征台,基本上是由他争取专征权的需要所决定的。撇开他和姚启圣争论时的各执一词,客观地说,南风、北风都是可以利用的,都各有利弊。台湾第一任知府蒋毓英修撰的《台湾府志》中说,台湾海峡地区,“清明以后,地气自南而北,则以南风为常风;霜降以后,地气自北而南,则以北风为常风”。“南风壮而顺,北风烈而严。南风多间,北风罕断。南风驾船,非台飓之时,常患风不胜帆,故商贾以舟小为速。北风驾船,虽非台飓之时,亦患帆不胜风,故商贾以舟大为稳。”一个台湾的文职官员都能把台湾海峡的季风说得如此清楚,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水师提督来说,施琅更是熟悉这一切。只不过,为了争取专征权,他需要借风向说事而已。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施琅是一个很有权谋的人,但做事好像不够光明磊落。
实际上,台湾海峡的气象十分复杂。虽然清明以后基本上以南风为常风,霜降以后基本上以北风为常风,但风向往往反复多变。上述康熙二十一年十二月施琅从福建兴化平海出兵,这时候是北风季节。二十三日出兵时刮北风,但出洋不久即“忽转东风”。二十七日利用北风再次起航,到青水墘时,风开始变小,而且很快又变成刮东南顶头逆风。这是北风季节里出现的五天之内由北风转东风,再转北风,再转东南风的例子。南风季节也一样。清顺治十八年(1661)七、八月间,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大军由于缺粮在台湾嗷嗷待哺,但厦门和金门的运粮船就是无法到达台湾,原因就是金、厦的运粮船遇到了连续的“石尤风”——顶头逆风(东北风)。这是南风季节里连续刮东北风的例子。南风季节里,台湾海峡还时常会受到台风的影响。因此,施琅康熙二十二年利用南风征台成功,实在是有侥幸的成分在里面。
△ 《平定台湾得胜图》(局部)
三、与姚启圣关系有些忘恩负义和不择手段
施琅与姚启圣的关系是许多研究者都会提到的。有人认为姚启圣凡事掣肘施琅、与施琅争功,有人则同情姚启圣,认为施琅在争功,各有各的理由。平心而论,姚启圣没有什么对不起施琅的地方,而施琅在处理与姚启圣的关系时,确实有些忘恩负义、不择手段。
为什么说施琅是忘恩负义呢?因为,姚启圣曾大力举荐施琅,为施琅的复出做出了很多贡献,对施琅是有恩之人,但施琅复出之后的第一件事,却是要把姚启圣排除在进取台湾的统兵将领之外。对一个举荐自己的人,不思感恩,却千方百计地要排挤他,这当然属于忘恩负义的行为。
姚启圣举荐施琅是出了大力的。康熙十七年四月,他在福建布政使任上,即曾经启文向康亲王杰淑等保荐施琅。九月,刚任福建总督不久的姚启圣就上疏题请复设福建水师提督,其中说:“此时水战更重于陆战,以陆攻水,断难净绝根诛。若以水攻水,而无总统重臣,何能削除祸乱。……伏祈皇上敕部详查旧制,准于海澄县复设水师提督一员,令其专练水兵,熟习惯战,牵制贼势,以便水陆夹攻厦门,海贼易于扑灭”。但这时姚启圣已经知道施琅有子、侄在郑氏队伍中,并听说“当日撤回,原自有因”,所以,在推荐水师提督人选上一时产生了犹豫,没有推荐施琅,而与巡抚吴兴祚、陆路提督杨捷采取同样的立场,称“今复与抚、提二臣面商,皆称无可保题之员。……请乞敕部另简廉勇优长、威名素著、深识水性、谙练才能者,仰析钦点一员,勒限星驰赴任”。
但姚启圣的犹豫并没有维持太久。十八年六月,他上了《特举能臣疏》,首先强调了水师提督一职的重要性。其中说:“目下剿贼平海,全赖水师提督一官。今陆路既不能冲击矣,如水师战胜,贼自败走台湾,如水师不胜,贼仍盘踞厦门。是总督、巡抚、陆路提督不过相助为理,而决战成功,实水师提督一人任也”。随之,他反省了自己曾经“明知故忍”,不敢力保施琅的私心,毅然决然地举荐施琅出任福建水师提督。并且针对清廷的疑虑,指出“施琅即有一子在海,尚有六子在京。其京中家口数百,岂肯为一子而舍六个儿子与数百口家眷乎?”清廷这时已补授万正色为福建水师提督,没有同意姚启圣的建议。
七月十九日,姚启圣得悉清廷已任命万正色为福建水师提督之后,再次上疏,建议让施琅以靖海将军总统水师事务。他说:“臣曾保举原任水师提督施琅,如以万正色拟补水师提督,即施琅曾蒙国恩授靖海将军,或以施琅以将军总统水师事务,则将军提督并收得人之效。”又遭议政王大臣等驳回。
清廷屡次驳回姚启圣的题请,实因施琅有子、侄在郑氏队伍中而产生疑虑。十九年二月,施琅的儿子施齐(又名施世泽)、侄子施亥(又名施明良)在厦门谋擒郑经未果被杀,姚启圣得悉此事,于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上疏,奏明施琅子侄“假心事贼,真心为国。……施齐、施亥虽失身海上,忠义难泯”。清廷开始时还以“施齐等俱授海贼伪职,今不便据家人一语为凭遽议”为由,不肯深信,要求姚启圣将此事详加查明具题。
十二月二十二日,姚启圣再次上疏,将施齐等如何陷身郑氏队伍,又怎样为谋擒郑经被杀的事实调查得一清二楚,并且说:“是施齐等谋擒被杀,已经万耳万目,昭著天壤,历历可凭,实非止家人一语而已也。此虽谋擒之功未遂,而郑经因之内变,内外夹攻,贼众奔走,金厦全收。揆阙所由,二人之功实不可泯。……相应题请从优恤奖。”
施齐、施亥二人优恤事小,清廷因此而打消了对施琅的疑虑事大。正因为姚启圣的不懈努力,才为施琅的复出扫除了最根本的障碍。此后再经过李光地的举荐,施琅的复出终于水到渠成。
然而,姚启圣满腔热情保荐的施琅复出之后,“到任未几”,却反过来要将姚启圣排除在进取台湾的队伍之外,这叫姚启圣怎能不“中心如焚如溺而不能自已”?
如果纯粹为了专征权而有如此的行为倒也罢了,施琅此后与姚启圣的关系说明他的忘恩负义并非无奈之举。
施琅打下澎湖之后,对姚启圣已无丝毫顾忌,所以,他几次上疏都说了姚启圣一通坏话。
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他一反闰六月十一日疏中“臣专征,止宜主剿,不宜议抚之事”的说法,攻击姚启圣和巡抚所差去台议抚官员,“并无到澎湖知会,枉道直去台湾,恳其就抚。是均军国之事,故作两途歧视,毋乃有轻国体而贻笑于逆众者乎”。并且说,“且臣于闰六月二十一日,因伪官郑平英、林惟荣到处张盖乘轿,自尊无忌,咨移督臣有‘摇尾乞怜,袒肉求降’等语,督臣所差之员,将此公移并督臣自题疏稿,抄送台湾与伪藩等看阅,致使贼众危疑,抱恨于臣”。光上疏还不够,施琅又专差吴启爵赴京“披陈面奏”。李光地说他“蓄毒入郑家,得姚一点阴利事,命陈起爵(疑为吴启爵之误)入奏”,好像指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八月九日,他在《报入台湾疏》中,又攻击姚启圣不及时接济秋季粮饷,“督臣即于六月十一日回省……今各镇营官兵秋季粮饷,役过四十余日,尚未运到”。并且说“督标所拨付朱天贵管坐赶缯双帆艍船于六月二十二日夜内,朱兴即带一十三只径不请令,私自逃回”等等。
施琅对姚启圣的攻击大多并非事实。如督标朱兴等十三船官兵并不是“私自逃回”,而是施琅亲自批准他们护送朱天贵尸身“驾回埋葬”的。这在姚启圣六月二十五日的奏疏中说得非常清楚:“本月二十五日寅时,据平阳镇下随征总兵朱兴、游灏禀称:……(澎湖之战)朱总兵急于荡平,尾跟追杀,不意项中一炮气绝……至湾船时,卑职同总兵游灏、游澎、游举、林祯等禀见施提督,随蒙令卑职等将朱总兵身尸驾回埋葬,仍拨本辖大小船只护送,于二十二夜起船,本日辰刻进入兴化港”。又如秋季粮饷,姚启圣在闰六月初五日即已题明,“今准提臣咨催预支秋季兵饷月米并招抚伪官兵应用粮米,臣复办凑银十万两,米一万石,一并解赴水师提臣军前,听其支用报销”。
好在姚启圣事前已经上报,而不是事后再申辩,否则,人们会以为他们各执一词,无法知道事情的真相。施琅这种歪曲事实、诋毁姚启圣的做法,确实有些不择手段。
施琅不仅对姚启圣如此,他对其他的同僚也不友善。以他的《决计进剿疏》为例,他在其中不仅攻击姚启圣“督臣以五月初一日准部咨进剿海贼事关重大之旨,随转意不前,而三军侧听,一尽解体”,还攻击了前任福建水师提督(时任福建陆路提督)万正色、宁海将军喇哈达、坐塘笔帖式谭木哈图等三人。他说,他刚上任时,“点验船兵,全无头绪,焉敢妄举进剿?时欲具疏入告,恐伤寅恭和衷”。暗指前任水师提督万正色治军无能。又说,宁海将军喇哈达奏疏中有“总督、提督称南风不如北风”,是喇哈达不将施、姚二人的主张“分晰明白,一笔混入奏章,陷臣推托不前”。还说“坐塘笔帖式谭木哈图具题大兵水面度日、逆贼窥望空隙之疏,殊非真知灼见为证,臣全不解其故。然臣生长滨海,总角从戎,风波险阻,素所履历……岂有海面形势、风信、水性犹不畅熟胸中,而笔帖式乃更识于臣乎?”从这种四面树敌的做法,或许可以看出他的为人。
△ 姚启圣(1623—1683年)
四、对台湾弃留问题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
在台湾弃留问题上提出关键性的意见,上《恭陈台湾弃留疏》,是施琅最被人们称道的事情之一。笔者也曾对此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这件事的意义甚至“超过他打下澎湖,迫使台湾郑氏投降。因为,迫降郑氏,只是帮助清王朝消灭了一个政治上的敌人,这和当时打败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也就是平定‘三藩之乱’没有多少区别。而使台湾保留在清朝的版图之中,这对于台湾以后的开发和发展,对于中国东南海防的巩固,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笔者也曾经有过一些疑惑:为什么施琅对台湾弃留问题的态度前后会有很大的不同?当时,从善意的角度考虑,认为是施琅经过到台湾实地考察之后对台湾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后来读了台湾学者石万寿教授的文章,才知道施琅这种前后态度的变化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即冠冕堂皇的高谈阔论其实是隐藏私利的伪装。
首先,我们看看施琅对台湾弃留问题的态度前后有什么不同。
清军打下澎湖之后,台湾郑氏政权的命运基本上已经确定。康熙二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施琅首先在《飞报大捷疏》中提出了台湾的去留问题。他说:“今澎湖既已克取,台湾残贼必自惊溃胆落,可以相机扫荡矣。但二穴克扫之后,或去或留,臣不敢自专,合请皇上睿夺,或遴差内大臣一员来闽,与督臣商酌主裁,或谕令督抚二臣会议定夺,俾臣得以遵行”。
七月二十四日,施琅在《台湾就抚疏》中又提出,台湾“或去或留,伪官兵户口繁多,当做何安辑?事关重大,所当亟请皇上迅赐睿裁,敕差才能户、兵二部迅速前来,会同督抚主裁料理,安置得宜,毕此大事。俾臣得即勾当班师,从此金瓯永固,玉烛常调,可无廑南顾矣”。
收到施琅以上二疏后,清廷下令,“台湾应弃应守,俟郑克塽等率众登岸,令侍郎苏拜与该督、抚、提会同酌议具奏”。
八月十九日,施琅亲临台湾后,在《舟师抵台湾疏》中,再次表示,台湾“土地肥饶,出产五谷,沃野千里,人民土番杂处,甚为稠密,应去应留,臣经具疏题请,未奉敕旨,仰冀迅赐睿夺,俾得钦遵奉行”。
我们可以看到,台湾弃留问题首先是施琅提出的。但在前三个月内,他对自己提出的问题没有发表任何倾向性的意见,完全是一种超然的态度:他是武将,攻城略地是他的责任,至于地方打下以后如何安置,他必须让朝廷乃至地方督抚拿主张。但在他到台湾住了三个月之后,他对台湾弃留问题的态度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
十二月二十二日,他上了《恭陈台湾弃留疏》,全面阐述了主张保留台湾的看法。他首先指出,“台湾地方,北连吴会,南接粤峤,延袤数千里,山川峻峭,港道迂回,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实肥饶之区,险阻之域”,可资“东南之保障,永绝边海之祸患”。然后,分析了放弃台湾所将带来的危害,其中特别强调荷兰图谋侵占的危险。说“此地原为红毛住处,无时不在涎贪,亦必乘隙以图。一为红毛所有,则彼性狡黠,所到之处,善能蛊惑人心。重以夹板船只,精壮坚大,从来乃海外所不敌。未有土地可以托足,尚无伎俩,若以此既得数千里膏腴复付依泊,必合党伙窃窥边场,迫近门庭。此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针对那种弃台湾、守澎湖的错误主张,他认为,“如仅守澎湖,而弃台湾,则澎湖孤悬汪洋之中,土地单薄,界于台湾,远隔金厦,岂不受制于彼而能一朝居哉?是守台湾则所以固澎湖,台湾、澎湖一守兼之”。最后,更明确地指出,“台湾一地,虽属外岛,实关四省之要害,勿谓彼中耕种,尤能少资兵食,固当议留;即为不毛荒壤,必借内地挽运,亦断断乎其不可弃……弃之必酿成大祸,留之诚永固边圉”。
施琅的态度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台湾学者石万寿教授认为:施琅要求保留台湾的“表面理由固然冠冕堂皇,然而以施琅贪婪无厌的德性,在台湾十个月无朝廷派官治理的期间,竟如此‘公忠体国’,在情在理都无法想象其可能性”。实际上,施琅在登陆台湾之后,纵容家人和部将掠夺了大量由于郑氏官兵内迁而留下的田园,后来属于他家的土地就有55庄之多。“施琅为了有效管理其五十五庄土地,乃设施公租馆十处,置管事分掌收租。……可见施琅力主收台湾为版图真正的用意所在。”
石教授的观点不无道理。如果说施琅前几个月对台湾弃留问题没有倾向性的意见,是因为他在台湾还没有个人的利益,所以他可以抱着超然的态度。等他在台湾住了三个月以后,他已经发现郑氏官兵内迁以后留下的大量田园可以轻易地占为己有。如果清廷弃守台湾,他将失去这些利益。如果保留台湾,他将拥有这些利益。因此,他一改以往超然的态度,坚决地变成了保留台湾的支持者。这样的分析是合乎逻辑的。施琅家族在台湾拥有大量的田产、“施侯租”成为台湾历史上的一个专有名词的事实也说明了确实有这种可能。
当然,不管施琅当时上《恭陈台湾弃留疏》的动机如何,究竟是为了保护私利,还是觉悟有了很大提高,或是二者兼而有之,此疏的效果和价值还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五、侵占台湾民众的田产、逃漏政府的田赋
如果说施琅上《恭陈台湾弃留疏》有私利的考虑还只是“疑似”的话,那么,首任诸罗知县季麒光在《东宁政事集》里所记载的施琅侵占台湾民众的田产、逃漏政府的田赋,却是铁一般的事实。
在季麒光的《东宁政事集》中有一篇《密陈营盘累民文》,应该是季麒光在康熙二十四年给当时闽浙总督王国安的一份秘密报告。其中写道:“卑职疏庸末吏,备沐宪恩。脱闽清之火堑,调补诸罗,冀展尺寸微长,惟惧纤毫陨越,有负简拔之恩及宪台裁成至意。……今既身在地方,则凡剔弊釐奸兴利除害,分所当为之事,自当不避嫌怨,仰渎宪听也。切今日职守之最重者,莫如国赋,而利弊之最难清者,莫如田园。视事以后,里民男妇老幼皆称将军管事叶虔等将新化里民田冒指营盘,横征租粟,不论上中下则,每甲收一十八石,往来络绎,民佃不堪受其诛求,纷纷具控。如陈四、徐虎等八十六人为冒献血业事,寡妇王氏、郑氏等为噬寡吞孤事,张旭、林盛等四十一人为釜鱼乞命事,潘治、董寅等二十六人为吞占殃民事,郑吉、林叔等一十五人为究还民业事,郑再、黄秋等十人为混献占夺事,其余李文起、薛云、曾庄氏等陆续投诉者,案积如山。此辈冤民,环呼望救。卑职审讯得实,将叶虔等责惩,断给归民。复将各案情形并营盘田数绘图缮册,痛哭上书于将军。且卑职地方如大竹排、下加冬、铁线桥、茅尾港、急水溪等处,皆系垦熟营盘,不下二三千甲,不报册,不输粮。詹高、陈贵等自称督垦管事,倚伪时名号,登堂抗礼,田数多寡,不容查核。差官陈钦、颜亲等十有□人奉将军令牌,勒限征租,擅拨车夫。县官亦无从诘其真伪,莫可如何。但卑职自责惩叶虔之后,南北两路管租副使曾蜚、郑耀星及蓝瑶、林明等皆有田园、蔗车,侧目于卑职。恐棍徒横虐,将军侯未必尽知,而谗言日进,以致忤威获戾。不揣冒昧,沥血密陈。”
在《上将军施侯书》中,季麒光写道:“今台湾之地,皆君侯所辟之地也;台湾之民,皆君侯所生之民也;台湾之文武员属,皆君侯药笼之参芩也。在君侯之身,正如泰山沧海,人谁与让?况君侯泉人也,以泉之人镇泉之地,台湾虽阻重洋,皆君侯梓里之余也。宽其所有,而抚恤其民人,正君侯今日之事也。乃何以职等视事以来,问出水,则曰‘君侯之兵眷’也;问田亩,则曰‘君侯所垦辟’也;问蔗车,则曰‘君侯所竖立’也;问佃丁,则曰‘君侯所荫免’也。嗟此小民,始为身家计,纷纷具控。及见君侯之员佐持君侯之符,宣君侯之命,执系箠击,声言提解。嗟此小民,又为性命计,皆依徊隐嘿,使县官无从定断。则小民之情事,亦甚可怜;而员佐之声灵,更非职等所能问矣。窃思君侯业隆千古,位极人臣,视此所余之粟谷,不过九龙之一脔耳,岂肯以盖世之勋名与小民争此尺寸之获。……今职秩微言浅,而所据陈于君侯者,又冒昧而不知忌讳,亦明知君侯之心事如光风霁月,无所不容。君侯之员佐,皆能仰体君侯之心,不以位卑言高为职罪戾。伏望君侯俯加垂察,使职得效冯讙之诚,为君侯广焚券之仁,则功在社稷,泽在生民。君侯之令名盛德,亦永远不替矣。”
从季麒光的上述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事实:
施琅的管事、差官等以原为郑氏的营盘田(郑氏军队垦辟的田园)为名侵占了大量台湾民众的田产。仅到诸罗县具控的民人就有陈四、徐虎、王氏、郑氏、张旭、林盛、潘治、董寅、郑吉、林叔、郑再、黄秋、李文起、薛云、曾庄氏等183人,“案积如山”。
施琅将郑氏时期的营盘田占为己有,仅在诸罗县境内就有两三千甲(1甲等于11亩零2分),而且“不报册,不输粮”,也就是不向政府缴纳田赋。
施琅的员佐,持施琅之符、宣施琅之命,对到官府呈控施家侵占土地的民人“执系箠击,声言提解”,吓得他们到官府之后“皆依徊隐嘿”,不敢讲话。甚至连知县季麒光都“恐棍徒横虐”,遭人暗算。
在这里季麒光用自己的经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小小知县为民众利益与权贵抗争的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恶势力的后台不是通常文艺、影视作品中所虚构的皇亲国戚、王公大臣,而是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施琅。
以上通过几件事论述的全是施琅的不是,但笔者并非要全盘否定施琅。施琅在清初为国家统一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可否认的。本文的目的是以施琅为例子,说明历史人物的评价需要实事求是,需要一分为二,需要全方位地观察。
(节选自《台湾历史研究》,2013年)《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