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战败的原因很多,这里我仅就双方兵力以及炮兵差距角度来阐述。
1.事实上清军真正可用于作战的部队并不是通常认为的那么悬殊。当时英军主要侵扰的省份仅限于沿海四省,分别是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这四省驻扎的清军占了清军全省常备军80万的1/4还多,其中广东有68,000人,福建61,000名,浙江37,000名,江苏38,000名。以上数据来清朝档案。
战争爆发后兵力不足,道光帝下令其他各省向该四省增援,其中福建实际上并未得到外省增援,广东得到援兵一万七千名,浙江得到援兵一万八千,调往江苏的最多达到13,900名,不算其他频繁调拨于各省之间的士兵,总计三省总共接收外省援兵最高额为37,400名。以上数字也来自于清朝档案。
所以该四省直接面对英国进攻威胁的是原驻军及增援兵,合计共约258,000人。
英军的参战数量一直在在变化当中,战争之初,陆地作战部队约4000名,海军官兵3000名,总兵力约7000人,到战争结束,英军实际在华总兵力已经增加到了大约2万名。
虽然清军依旧拥有大约10倍的兵力优势,但考虑到当时清朝并没有警察编制,大量的治安执勤,监狱看管,要地防守,等任务都要由清军来完成,实际投入战场的兵力并不多,加上清军当时落后的编制,并没有一支机动部队,只是分散在各处死守一地战略上失去主动,等着英军来攻打,经过以上稀释后的清军,在与英军的12次作战中,除了在广东浙东之战数量上占了优势之外,其余各场战斗双方兵力相距并不远。而在第1次定海之战沙角大脚之战和镇江之战中,反倒是英军占了数量上的优势,在虎门和吴淞之战中英军在重点进攻的区域中仍然是兵力占优。
清军不能集中优势兵力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编制制度。当时的清军实际上是一支准军事部队,也许称之为警察部队更合适一些。现代意义上的机动野战部队,在清军中并不存在。
士兵都是分散驻防各地,在当地娶妻生子。训练执勤就像警察去上班。下了班还要回家。
这导致清政府抽调不出一支完整的部队,只从各地添油式的陆续投入兵力。
而英军由于控制了制海权,并利用军舰快速在中国沿海想要进攻的主战场投入兵力,战斗,取得胜利,撤出。之后再进攻下一个地点,同一支部队参加了多次战斗,相当于兵力翻倍。
所以在战争进行当中,清军的兵力优势并没有体现出来,相反是处处吃紧,处处把守,处处失败。因为清军无法预知英军将要在哪里发动进攻,所以只得处处设防。
如果假设每站都要保持与英军相等的兵力,仅此一项就需要几十倍于英军的兵力分散布置在几十个重要港口,而不能集中兵力调往一处与英军决战。以道光末年的清朝财政是绝无可能供养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的。
鸦片战争时,清军从外省调兵总数仅占到其总兵力的1/8左右,这已经让清政府觉得非常吃力。
此外由于交通运输的落后,清军在家门口所遇到的交通恶劣,后勤补给不畅的情况,甚至比远道而来的英军更恶劣。也直接导致了,在具体的战场上,英军人数往往毫不落下风的状况。
2,第一次鸦片战其实更多是舰炮对岸炮的炮战。战争的胜负往往就是炮战的胜负。双方士兵经常还未使用其他兵器就已分出了胜败。
而获胜一方的英军火炮,从舰炮到登陆后的野战跑,无论从火药技术铸造技术,炮兵战术还是瞄准精度发射频率,都足以碾压当时的清军。
尚处于中世纪作战水平下,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炮火的清军士兵,往往在第1轮炮击过后就丧失了斗志,仓皇逃跑。
林则徐在战后曾经这样描述:
彼大炮远及十里内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以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内地之放排枪连声不断,我放一炮后需辗转一时再放一炮,是技不熟也 ,内地兵丁,虽不乏久历戎行者,似此之相距十里八里,彼此不见面而接仗者,未知前闻。
这也是为什么作战两年,英军战斗中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主要原因。而清军却付出了惨烈的伤亡代价。
看更多关于鸦片战争的文章,可以关注我的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