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历史,大家对科举制的了解很多,而且关于科举制的文章比比皆是,但是武举的记载却是比较少,其实就武举的发展而言,明代的武举上承唐宋,下启有清,其影响远及现代,是武举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时期。
而武举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制度设计与现实运作,虽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性。但由于历代政治、军事以及统治者主观意志等的变化,历代的武举又有较为显著的差异。
研究发现,明朝共录取武进士4080人,虽然相较于宋朝的2300人有了明显的增长,但远不及清朝的8000余人。武进士人数的变化反映了整个武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但是明代武举推用之途的停滞及其疏通之法,集中体现了明代的武举已经陷入到一种无可挽救的困境之中。
明朝实行武举制度是为了收民间遗才,“延揽英雄,广储将帅”,内可平定暴乱,外则抵御外辱,武举推用之途的通畅与否关系着武举的实际效能。
实际上,从武举产生之日起,武举的选将功能就并不显著。武举出身者不仅授职低卑,而且常常淹滞,其推用之途颇为不畅。隆庆以前,武举录取人数较少。
明朝对武举的授职也不规范,低级武官出身的武进士一般只授予幕职及守堡等职,三科武举的推用更不待言,而武举人例不授职,武举群体的社会关注度不高,在政治、社会上的影响力相当低微。
因此,此时期关于武举停滞的问题并不十分突出。但这并不意味着武举仕途的通畅。正德间,武举安国等人境遇就十分悲惨,长期淹滞甘镇,委以赞画,虽有授职之名,而无授职之实。
嘉靖间,武举仕途停滞的现象开始增多,大量武举候缺待职,而武举三年一行,往往旧科还未推尽,新科已开始淹滞,以至于“武科谒选者往往淹滞至一二十年”。
万历八年,兵部就指出了武举停滞,难以推用的现状,隆庆二年之前的武进士因年岁久远,不在此数。从隆庆二年至万历八年,共录取武进士450人,而万历八年仅执籍待推者就达180余,其他淹滞之人还不在此数,武举的停滞状况由此可见一斑。
万历时的吕坤即感叹道:“今会举及三科武举虽非有用实学,然既登科目,文义自明,乃推升不尽,空老冠裳不知举之为何,竟弃之无用也。”
武举设科本以取将,若只选不用,武举也便失去了其设立的意义,而武举推用艰难,许多出身武举之士待补京师,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明末,京债问题日益凸显,而武举群体的京债问题较之文官更为严重。为了求得进用,一些武进士、三科武举贿赂公行,“各处水陆领兵把总,近年兵部改作部选,滥用三科武举,辟此一途以便请托通贿赂,此债之薮也”。
武举推用艰难不仅使许多人才老死蓬门,败坏了军政,酿造了一起起的悲剧,还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浪费了大量的国家资源。此外,武举推用之途的停滞还极大的打击着社会的尚武之风。
面对武举仕途的停滞,明人也在不断思考武举停滞的原因,以求对症下药,清除顽疾。明代武将的推用,虽主要从此四途中选取,但并不局限于此。
四途之外,还有恩荫、奏讨、会举、武学等,按照明朝规定,文、武大臣若立重大军功,可以荫其子为卫所武官,若带“世袭”字样者俱准袭。由于明朝实行武官世职制度,以及武官犯罪“罚弗及嗣”的原则,使明代世袭武官缺乏退出机制。
此外,自景泰以后,明朝长期面临着严峻的军事压力和财政危机,为了缓和危机,延绵国祚,明朝又开纳级之例,而内官、戚畹等因有与皇帝亲近的特殊关系,常常奏讨、乞升、恩荫其子侄等亲属为武官,不过纳职一般只准承袭若干辈,不准永远世袭。
由于进用之途多,退出之途少,明朝的武官群体迅速膨胀,从洪武至成化年间仅约百年时间,武官群体的人数就暴增了四倍,而锦衣卫官更是暴增八倍,武官群体的膨胀速度是惊人的。
到了正德年间,武官人数又增长到了十万,与此同时,文官数量总计才二万四百人,武官的数量是文官的四倍有余。
此后,武官数量基本维持在十万的水平。武举群体的过度膨胀,使整个武官群体的推用十分艰难,始终处于候多缺少的境地。在武官的推用中,明朝又以世职和武举为正途,尤其重视对世职的推补,武官推补的原则一般为“首重世职,次及武科,原不滥及白徒”。
综上所述,包括世职、纳级等武官进用之途日广,导致武官待选听用群体十分庞大,进用之途多,退出之途少,使武官的推用日益艰难。
再加上明朝对世职推用的重视、纳级之例屡开,在考核不严的情况下,极易使无能之辈尸位碌餐,而武举所选的将帅之材老死蓬门。
为了保证武举制度健康运行,以使其发挥出最大效能,在武举仕途停滞的同时,明朝也不断对其进行疏通。明代对武举推用之途的疏通,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清查核实,以备推用。由于明代武举群体的停滞旷日持久,对旧科未予推用的武进士进行清查和核实就显得十分重要,这是武举推用的重要准备阶段。
因此,自嘉靖朝始,明朝多次下令对武举群体进行清查,登录造册,以备推用。明代兵部推用武官,颇为看重资格,一般将世职和武举看做正途。
清理纳级,限制杂途。为保证武举推用之途通畅,避免停滞,必须保证武举在缺职中的推用比例,避免被它途侵占。林景旸主张首先主张加强对待推武官的审核,同时革除纳级以保证缺职数量,然后依荐举、才能对武举进行推用。
万历以后,明朝多次颁布诏令,革除纳级等杂途。值得注意的是,不论何种进用之途,归根到底都是要为国家选拔将帅。若杂途进用之人有堪为大将者,明朝也不会一概禁绝。
因此,明朝清理杂途的另一方法是严格限制其推用条件,以使贤者进,庸者退。此外,明朝武职纳级的情况非常复杂,纳级者不仅有平民、武举人、三科武举、吏员等各色人等,还有诸如世职、会举、武进士等。
划分比例,保证缺额。明朝武官推用中,以世职和武举为正途。因此,明朝在清理杂途的同时,也划分武举和世职在缺职中的推用比例,以保证武举推用的缺额。
万历三十九年,科臣朱一桂对武举停滞有着非常深刻的分析,悬缺不易,又多被世职所占,人多缺少,三年尽推武举屡屡告罢。因此,他主张在清理纳级的同时,应该划分世职和武举的推用比例。
如此,既保证了新科武举不至停滞,又使淹滞的旧科得以疏通,以此解决武举停滞的问题。武科、世职“三七剖分”的推用办法得到了贯彻。
与此同时,为了在疏通新科武举的同时不使旧科淹滞,明朝还不断调整旧科武举的推用比例。
增加部推,开辟缺源。万历以后,明朝在增加武举在既有职缺中推用比例的同时,也不断开辟缺源并增加部推人数,以增加武举的推用数量。
除了增加部推外,明朝增加武举待推员缺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将旗鼓、中军专由武举推任。旗鼓、中军原本的成分非常复杂,纳级杂途、武举、世职皆有为旗鼓中军者。
值得注意的是,旗鼓中军似乎并不由武进士推升,而主要由三科武举推升。天启五年七月,毕自严在其奏疏中提及,旗鼓、中军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疏通三科武举。
限制武举待推规模,完善推用程序。为了保证推用质量,使贤者进,庸者退,明朝在限制它途推用比例的同时,也极力限制武举的待推规模。
万历四十五年的规定,不论是旧科会试武举亦或是旧科三科武举,“旧荐多而无新荐者”不予推用。此举虽然减少了旧科武举对缺职的挤占,避免了新科武举的停滞,但也使旧科武举的停滞更为严重。
在战事中得到了历练,如果将其革职统一由武举推升,确实显得不切实际,甚为不便。明朝大力疏通武举,意味着对世职等其他途径阻塞。因此,一些朝野之士主张唯才是举,反对过度推崇武科以堵塞它途。
总而言之,武举制度的实行,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养尚武之风的作用。但是明代武举虽然数量并不庞大,但其停滞状况却非常严重,疏通之法甚多,使得效果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