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北宋时期著名的改革家,被誉为中国封建历史上的伟大变革者之一。他秉持“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理念,推动了一系列的变法,力图扭转自北宋建立以来的经济贫弱与国家不振,目标是通过变法实现富国强兵。然而,尽管他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场变法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关于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史学界普遍归因于改革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导致改革遭遇强烈反对,且王安石本人过于急功近利,未能充分从实际出发。这些因素无疑是变法失败的关键原因之一。然而,如果从统治阶级的角度出发,特别是站在宋朝家法的框架来看,王安石的改革注定难以成功。
在变法初期,王安石得到了时任皇帝宋神宗的支持。许多人因此认为王安石之所以能够推进改革,是因为他深得神宗的信任。但这一看法过于简单。若仔细分析史料,我们可以发现,宋神宗对王安石的新法的支持,并非毫无保留。他的支持仅限于那些不违反宋朝家法的改革措施,而一旦改革方案触及家法禁忌,宋神宗便会表现出犹豫和反对。正是这种态度,使得王安石的变法在执行过程中屡屡受阻。
那么,王安石变法究竟在哪些家法的制约下走得如此艰难呢?根据我的分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制约相权的“二府三司”制度。自赵匡胤建立宋朝以来,便制定了一系列旨在限制宰相权力的家法,其中包括二府三司制度,它将宰相的军政权和财政权分开管理。当王安石掌权时,虽然三司依然存在,但他通过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来将财政权集中到自己手中。这显然触犯了宋朝的家法,因而保守派的代表人物司马光便指责他“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此外,在军事方面,尽管枢密院仍在,但王安石曾向宋神宗建议,“若措置得兵,即国可以富强”,显然他也希望将军政权收归自己的掌控。最终,虽然设立的制置三司条例司被废除,但在元丰三年的改革中,神宗并未依照王安石的建议废除枢密院,这显示了他对王安石集权建议的拒绝。
其次是“为百代之利”的募兵制。募兵制并非宋朝首创,但自赵匡胤建立宋朝以来,这一制度便成为了维护宋朝政权的重要手段,其基本思路是将军队与民众分开管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制度逐渐显现出诸多弊端。尽管一些官员如欧阳修、吕景初等人曾提出过对募兵制的改进方案,但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王安石提出了通过保甲制过渡,再用民兵制取代募兵制的大胆设想。然而,宋神宗却对此坚决反对,认为民兵制不能替代募兵制,认为实行民兵制后,军队的战力会大打折扣,即使在王安石罢相后,神宗推行保甲法时,依然只将其视作对募兵制的一种补充,并未采纳王安石的核心观点。
最后是制约武将权力的“将从中御”家法。这项制度起源于宋太宗时期,规定前线的军事决策必须由中央朝廷或皇帝批准后方可实施。例如,在真宗时期的澶渊之战中,所有的军事决策都严格遵循这一家法。虽然在宋仁宗时期,某些战役的决策权交给了前线的文武大将,但这并不是普遍现象。在神宗时期,王韶提出的西夏战争决策,也受到了枢密使文彦博等人的强烈反对。尽管王安石作为宰相推动了王韶应对前线军务的决策权,并成功获得了朝廷的支持,最终西夏战争胜利,但王安石将军权过度集中在前线的建议,最终并未被宋神宗采纳,这反映了神宗始终坚持“将从中御”的家法。
总体来看,王安石的变法和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改革一样,遭遇了巨大的阻力。这些阻力是多方面的,但统治者的决心和意志无疑是关键。虽然顽固派的反对很强,但并非不可克服。比如秦国的商鞅变法,尽管遭遇了当时贵族的强烈反抗,但凭借秦孝公的远见与决心,商鞅的改革最终得以实施,尽管商鞅因此遭遇了惨烈的结局,但他所推动的变法却在秦国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我认为,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根本原因在于宋朝家法的束缚,历代君主缺乏足够的勇气去贯彻王安石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