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六部制度颇为特殊,不仅设有尚书、侍郎等堂官职务,还在尚书之上设立了“管部大臣”的职位。由此引发了一个疑问:到底是管部大臣,还是尚书才是真正的决策者?
大多数人可能会直觉认为,这显然是管部大臣掌握实权。然而,若只凭这一点判断,便显得片面了。各位先且莫急着反驳,不妨听听一位御史的见解,看看其中的道理所在。
清朝京城各部院衙门实行满汉双轨制,这种体制在历代王朝中独树一帜。其根本原因源自统治者“崇满抑汉”的思想,最高权力者认为,只有由满族人掌控政权,清朝的统治才能真正稳固。
六部堂官中的满汉尚书各一人,左右侍郎满汉各一人,自顺治年间开始便有明确规定:满族尚书掌握实权,持有部门印信;而汉族尚书多为陪衬,实则无权参与重大决策。
汉尚书的地位低到何种程度?据《清稗类钞》记载,汉尚书遇到重要事务时,哪怕火烧眉毛也不得自行决断,必须先请示满尚书。尽管满汉尚书的官阶相同,但在满尚书面前,汉尚书形同一个低声下气的下属。
官方称汉尚书的主要职责是“主稿”,类似现代的办公室主任。虽然“主稿”本是部门内重要事务之一,但汉尚书因无实权,遇到官员来请示时,往往只是走过场,草草应付。清代官场对此现象戏称为“画黑稿”。
至于汉侍郎,几乎完全是陪衬角色,虽然享受正二品的待遇,但极少有机会干预部门事务。自乾隆年间起,六部汉侍郎开始消极怠工,甚至有的半个月不到衙门一次。
实际上,汉侍郎的权力甚至不及满族郎中、员外郎。为何如此?这是因为六部各司分管具体事务,比如吏部文选司负责官员选拔,户部则管理各省钱粮等。
按照规定,六部各司均配有独立印章,而持印者均为满族郎中,汉族郎中则无配印权。
为彰显满汉身份和尊卑等级,六部各司官员上班时腰间都会悬挂一个装有印章的荷包,以示他们才是真正的权力掌控者。
大致自康熙年间起,吏、户、刑、兵四部因事务繁忙,皇帝有时会指定大学士兼管部务。
大学士品级高于尚书,且为皇帝最信任的重臣,一旦兼任“管部大臣”,其权力自然超过尚书。
大学士兼管部务的做法自雍正朝普及,如张廷玉、蒋廷锡等人分别兼管吏部、户部,有时甚至由诸王兼管部务。
清代官制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凡由诸王管理的衙门,该衙门最高长官便是这位王。这不仅限于六部,也包括宗人府、军机处、总理衙门等。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恭亲王奕訢,虽无首席军机大臣之名,却实际掌握首席军机大臣的权力。
然而,自乾隆即位不久,宗室诸王便被剥夺参政权,故咸丰朝前,诸王管部的情况较为罕见。
管部大臣是否握有实权,关键取决于满尚书的政治地位及兼任情况。熟悉清史者知道,自雍正设立军机处后,内阁权力被大幅削弱,军机处成为实质的中央权力机构。
这导致大学士虽有名号,但地位远不及无品无级的军机大臣。当然,许多大学士也会入值军机处,兼任军机大臣,才算是真正的“宰相”。
少数大学士因年龄或宠信程度未能入值军机处,却被赋予管部职能。此时若满尚书是军机大臣,管部大臣便无权干预部务。
六部各部职责明确,堂官需具备专业知识。尤其户部、刑部,若不懂钱粮、刑法,难以在事务中有所作为。
各衙门均有详尽的“则例”,如刑部有“刑部则例”,户部有“户部则例”,内容多达数百乃至上千条,不精通部务者难以胜任。
若汉尚书熟知则例,而满尚书不懂业务,满尚书便不得不退居二线。晚清时期,著名户部尚书闫敬铭与翁同龢便是典型例子。
翁同龢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以汉尚书身份管理户部,不仅因其熟悉户部事务,更因其状元、帝师身份加持。
闫敬铭则是典型专业人才,早年曾在镇压太平天国时负责后勤,后来以理财见长,任户部尚书后,满尚书对他心存敬畏,不敢轻慢。
综上所述,衡量尚书权力和地位,必须结合具体背景,不能单凭头衔论断。御史此言,不知诸位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