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古城西街。
在以城市整体入选世界文化遗产的福建省泉州市,旧与新、古迹与日常的边界被打破,“公”与“私”的交融与争端并存。一座宗祠被登记为私人产权,宗亲如何寻根问祖?一栋古厝有众多继承人,谁来出钱修缮屋舍?
在泉州鲤城区的227处不可移动文物中,逾百处私人产权的古建筑面临产权复杂、修缮艰难、消防隐患等挑战——祖宗留下的房子,如今成了“烫手山芋”。当地摸排发现,一些文保单位出现墙体局部坍塌倾斜、屋面漏雨严重、木构件糟朽严重等问题,“抢救”迫在眉睫。
这并非只是泉州正在面对的难题。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李沄璋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建筑的保护价值和其产权归属并不直接相关。随着时间推移,文物建筑会不断涌现,必然会存在大量非国有文物建筑。李沄璋认为,破题关键是探索私人产权文物保护的工作机制,落到每个具体的建筑上,各地的保护与未来发展策略需要足够灵活。
日前,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指导、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报送的“多元协同赋能 助推解决私人产权文物管护难点”项目,入选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这是一份世遗之城的答卷,它不仅要保全闽南经典“红砖厝”建筑的尊严,还要让生活在此的人们最终受益。
私人文物建筑:产权复杂,修缮难
“泉州与斯里兰卡海上丝绸之路友好关系图片展”在泉州涂门街的一座古厝举办了近两年,今年国庆中秋假期,这里游人如织。明朝,来自锡兰(印度洋岛国斯里兰卡的前身——记者注)的王子携带珍宝来到中国,因故留在了泉州隐居。
泉州现存最完整的百年官邸之一苏廷玉故居,变身“印记闽南文化驿站”。
这座锡兰侨民旧居就是他的后人所建,在2009年被列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但到如今被活化利用成为展示海上丝路文化的锡兰文化馆,间隔了十余年。症结在于其产权分散,长期难以得到专业管护。2022年,鲤城区与锡兰侨民旧居多个产权人完成多轮商谈,实现“部分征收+租赁托管”。
这是鲤城区2022年同步推动保护的古大厝类私人产权文保单位之一。当年11月,该区出台了《鲤城区促进文物级古大厝家族内部析产和保护的若干惠民措施(试行)》,通过司法帮扶、文旅资金、教育倾斜的鼓励性惠民措施,推动文物级古大厝的保护与利用。
担任鲤城区政协委员的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慰星认为,对于复杂的不动产权属纠纷,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当事人自己可能很难直接进行调查取证,若借助类似惠民措施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有序介入、调取历史档案定分止争,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免去司法途径解决的讼累。当然,这种做法不是强制性,“是在尊重产权人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去实施”。
通过鼓励性措施解决古厝保护,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因素。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胡姗辰研究文化法治、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已有十余年,曾调研过私人产权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她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分析,由于文物建筑归属个人,基于文物保护的需要,限制所有权部分权能的行使,必须在法律框架之内。与普通的修房子不同,文物建筑修缮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原状保护”的高要求,非常耗费人力物力。当文物建筑受损,产权人也很难对修缮有积极性。
胡姗辰还谈到,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南方地区民居如赣南围屋、广东碉楼等,可能是由整个宗族共同修建的财产,修缮需要争取所有产权人的配合,难度很大。
福建的古厝除了面对产权复杂的普遍局面,一些建筑的产权涉及华侨、台胞等,析产的难度更甚。“华侨很多在海外开枝散叶,宗祧间绵延生息,造成了实践中古厝共有人认定上的复杂。”陈慰星说。
鲤城区为古厝的产权人提供无偿法律帮扶,提供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及出具“家族内部析产证明”。经过入户宣传和调查梳理,辖区内16处私人产权文物古大厝中有7处被确认为“产权完全清晰”,但其余9处分别为“基本清晰”和“不清晰”。
针对各处私人文物古大厝,鲤城区分类定制差异化方案:400多年历史的施琅故宅,采用“政府购买+产权协商”模式整体收购,实现国有化征收;初建于清康熙年间的万正色故宅,实施“以修代租”模式,由鲤城区属国有企业进行承租并负责管理……
司法力量为文物建筑命运“破局”
在泉州,一些法官、检察官每天和文物“打交道”。他们的探索为私人产权文物管护这个普遍难题,给出又一个重要的地方经验。
泉州古城中山路在举办非遗演出。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丽霞介绍,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琅故宅在内的几个案例,检察机关发现文物建筑存在损坏风险后及时介入,通过公益诉讼推动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依托多部门磋商、圆桌会议推动问题解决,有效地发挥了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
陈丽霞提到,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已将涵盖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古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打造成“一院一品”特色品牌,在私人产权文物保护方面也有很多创新。比如,聘请来自各行各业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办案中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举行检察公开听证或者磋商时,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在施琅故宅案件中,检察院意识到私人产权文物在保护过程中面临产权不清、产权人众多、修缮费用有限等保护困境,为解决这一瓶颈,检察院提议文旅局将商业保险引入文物保护中。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分析不可移动文物公益诉讼保护的一篇论文中提到,拆除历史建筑、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原生环境等现象频发,但实践中却“无人起诉”,这是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公益保护范畴的重要原因。
陈丽霞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相关案件线索的获取方面,聘请古城的志愿者和一线工作人员作为公益诉讼观察员。检察官还会根据文物清单进行日常走访,在这几年的积累下,对该区的文物保护现状已经基本掌握。
此外,2020年4月,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鲤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设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集中管辖泉州市22处世界文化遗产点的刑事、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并于2022年6月起进一步集中管辖全市涉文化遗产刑事案件。法庭在苏廷玉故居修缮陷入僵局、洪氏大宗祠物权争执不休时,都发挥了关键作用。
在陈慰星看来,依法集中管辖文物相关案件,有助于推动形成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凝练出复杂古厝案件受理处置上的有益经验,也可以在类型化纠纷法律适用上达成一致性,实现类案的“同案同判”。
作为泉州本地人,陈慰星自然地让自己的法学研究与本土重要的议题产生关联。他关心家乡的文物保护、文旅发展,同时认为要在宏观的“文旅热”背后,保有微观个体的观照视角,兼顾好文物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以及私人古厝文物产权人,甚至是合理开发利用的市场的利益,突出文物整体保护。
他谈到,泉州乡土文化中形成的社会声誉机制,让人们乐于将私人文物进行捐赠,但这并不意味着与合理的经济利益不能兼容。古城集中开发后,可以让原产权人保有参与文旅开发或业态经营的优先权,并获得优惠租金等支持,“探索出一种更符合多元诉求、兼顾私厝产权人实际利益的开发利用的接地气方式”。同时,集中开发形成的规模效应,也能有助于文旅业态的可持续性发展并增加地方收入,以减轻文旅发展单纯依靠财政投入的压力。
胡姗辰认为,通过司法手段解决私人产权文物管护问题,其实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私人的合法权利和正当权益。
这涉及的一个问题是,有文物保护意识、专长处理相关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要如何挖掘和培养?
陈慰星正在探索类型化特色法务人才的培养,他从泉州本土“独特的法治教育资源”中看到了可能性,他曾带着学生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鲤城区人民法院等调研,并在鲤城区、永春县两家人民检察院参与指导下,开展涉侨文物公益诉讼等学生模拟法庭,推动文物衍生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文物建筑周边环境保护等文物司法特色实践教学。
管护“地方性”建筑,需要因地制宜
解私人产权文物建筑管护的这个“锁”,需要很多把“钥匙”。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琅故宅实现国有化征收后,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全面修缮和保护。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近年来,多地都在保护私人产权文物方面下了一番功夫。国家文物局公布的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名单中,除了泉州经验,还有广州的“常态化补助制度”。这座一线城市有“三普”登记文物4533处,其中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约占70%,对此,广州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常态化、制度化补助机制。
胡姗辰曾参与2024年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项目。她提到,这次修订后,原本“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后,加上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予以补助”。她认为,这为地方政府加强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支持措施和支持力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目前,私人产权文物的管护依赖地方推出的支持性政策,而各地政府能够给到的支持力度和方式存在差异。
胡姗辰还谈到,文物建筑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愿去承担修缮责任,并不一定都是由于资金困难。针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其他常见困难,一些地方政府的支持办法还包括:在建筑修缮时为屋主安置好临时住处,修缮结束后请屋主搬回居住,并对其提出日常维护保养的具体要求;政府出资修缮,修好后保留居住功能,但将屋主不太使用的厅堂部分用来做文化展览,发挥文化遗产的公益价值。她特别强调,如果为了保护文物建筑强制搬迁以实现开发、过度商业化,则违反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精神。
李沄璋曾把每个传统村落至少保存一栋原汁原味的传统民居当作一条“底线”。他认为,民居是具有显著地域性的产物,“甚至有些城市的各个县,(民居之间的)差距也比较大,保留这个地方性很重要”。
徽州文化主要发源地之一的安徽歙县,就在2024年推出相关管理办法,对私人产权的历史建筑,纳入年度维修计划的,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其中非轻微修缮类原则上政府可给予不超过总维修造价30%的补助,一次性补助不超过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歙县关注的“历史建筑”,是指由该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2016年,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整县推进“拯救老屋”行动。这个项目由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全程管理实施,而主要的资助对象,正是中国传统村落中低级别、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在松阳,老屋私有产权占比90%以上,修缮不仅再现老屋的原始风貌,也改善了居住条件,保留乡村的“烟火气”,带来人气回流,还在老屋基础上发展出一些乡村民宿。
李沄璋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传统建筑的保护与乡村、社区治理存在一些共通性,“需要制度创新”。2023年,松阳县通过建设“拯救老屋松阳实践展示馆”,把传统村落保护活化的经验保存了下来。
身为建筑学者,李沄璋还关注古建修缮人才的培养。他向记者坦言,这方面的人才还非常稀缺,需要有建筑学专业的基础,要对建筑历史有研究,还要有实践能力。《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清楚阐述了修缮的原则,而在实际操作中,每个建筑的差别巨大,“要敏锐地观察每个建筑最大的价值,把它提取出来,在修缮的时候予以特别的保护”。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陈宇龙 记者 蒋肖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5年11月07日 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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