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中,殿试之后,考生根据成绩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荣誉与待遇,其中一甲的进士被称为“赐进士及第”,二甲则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是“赐同进士出身”。这意味着,同一科的进士因为成绩的高低,分成了三个档次。
一甲进士中的状元、榜眼、探花自然享有极高的待遇,他们的官职较高,且通过传胪即能获得修撰或编修等职务。而二甲与三甲进士则无法享受这一特权,必须经过朝考后,才能确定各自的前途和职位。
对于一名刚刚通过殿试并获得入仕资格的新进士来说,二甲和三甲的名次至关重要。具体来说,清代的殿试是如何划分二甲和三甲的?这两者在之后的职务分配上又有哪些区别呢?
清代一共举办了112科殿试,录取了26849名进士,其中大部分进士都属于三甲。清代科举制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做法,殿试没有设置淘汰机制,其主要功能是重新排序,即根据成绩评定一二三甲。
然而,官方文献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来评定殿试的评分标准,尤其是二甲和三甲进士的名额分配上。换句话说,每次殿试后,二甲和三甲进士的具体名额看起来都是由当时的情况决定的。尽管如此,评定进士等级时是有标准和考量的,主要是通过考生的策论表现来决定。
普遍的原则是:二甲进士的数量总是少于三甲进士。这一点可以从清代的历科进士分布情况看出,尤其是在顺治和康熙年间,二甲和三甲的比例大约是1:4;而在雍正和乾隆年间,这一比例缩小到1:3;到了嘉庆年间,二三甲进士的比例有了更大的波动,最接近1:1。
尽管朝廷并没有明确规定二甲与三甲的具体录取比例,但可以推测,二甲还是三甲的评定,最重要的依据还是考生在策论部分的表现。对于许多考生来说,科举考试不仅需要扎实的知识储备,有时运气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就像今天的高考一样,考前押题的准确性往往直接影响到最终成绩。
在会试阶段,许多考生会仔细研究往年考题,甚至通过各种途径向朝官打听主考官的偏好与出题风格。这样一来,某些能力出众的考生,因没有押对题目或没有通过“门路”获得信息,成绩可能不如那些学识一般但运气较好的考生。而殿试则不一样,因为它是由皇帝亲自命题,考题事先没有任何泄漏,因此更加公平,真正考察的是考生的学问水平。
殿试之后的名次,尤其是二甲与三甲的排名,主要取决于生源的质量。如果当年参加殿试的考生整体素质较高,那么二甲的进士人数会相应增加;反之,人数则减少。此外,殿试的特殊性还在于每位考生的心理素质不同,紧张情绪可能影响他们的表现,因此,即使在殿试中没有取得理想名次,考生还有机会通过朝考重新获得较好的职位。
以曾国藩为例,他的学问基础非常扎实,但在殿试中的表现并不理想,最后通过朝考的成绩逆袭,成功进入翰林院庶常馆,证明了朝考在一定程度上给了考生一个翻身的机会。
进入嘉庆年后,朝廷有意提升二甲进士的比例,凡是能按时完成考试且书法不过关的考生,大多能顺利进入二甲。朝考成绩发布后,新进士的前途基本确定,没有选上庶吉士的进士则将进入“进士班”,等待吏部月选安排工作。
在清初,二三甲进士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实职,且这些职位普遍较高。最低的职务为知县,而较高的职务可以是知府或知州。到了康熙时期,进士的选官标准逐渐严格,二甲进士相对于三甲进士,享有一定的优待,尤其是二甲进士名次较前者,很多会留京任职,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外放的话,二甲进士会担任推官,而三甲进士则是知县,职位差距较为明显。
雍正时期,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二甲中成绩最好的第四名可以直接“榜下即用”,也就是说,不需要通过吏部月选程序,由皇帝直接任命职务。这一政策为二甲进士提供了更快的仕途通道,大部分会担任六部主事或其他重要职务。而那些名次靠后的二甲进士,多数会被外放为知县。
到了嘉庆时期,政策发生了变化,二甲和三甲进士基本享有同等的待遇,不论名次如何,职务的分配主要由吏部根据铨选程序来决定,确保了选拔过程的公平性。然而,吏部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依据进士的名次来分配职务。如果吏部的职缺只有50个,那么通常会从排名前50的进士中选出,这种做法虽然存在一定的偏差,但也能理解。
清代官场非常看重科举出身,尤其是进士的名次,往往会影响到个人的仕途发展。尽管同为进士,三甲进士常常会被认为比二甲、状元等高位进士地位低,进而产生了不少虚荣心的较量。